臺北市立大學圖書館 電子報

臺北市立大學圖書館電子報-第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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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書購買:探討法律層面的實例

撰文:採編組 楊惠萍

最近有一個值得大家思考的案例,涉及到一些法律問題,我們可以一起來參考。

有一位朋友最近在網上買了一本二手書,收到後發現書上有某學校圖書館的章戳,讓朋友感到有點疑惑。於是,她向我這位在圖書館工作的朋友詢問情況。我和其他同事商量後,建議朋友先詳細確認書的實際情況:1. 是否有蓋報廢章、登錄號、條碼等。2. 到該校圖書館網站查詢書籍狀況。3. 詢問賣家,並保留對話和購買相關紀錄以保障自己權益。

查詢的結果如下:

1.書上沒有蓋報廢章,仍保留有分類號的側標,但有多處原應有登錄號的地方明顯被撕毀的痕跡。

2.查詢該校圖書館網站,發現該書被列為遺失,目前狀況為「尋找中」。

3.詢問賣家後,賣家回覆該書是學校淘汰書,並合法取得。

經律師分析,若賣家非法取得書籍並進行販售,可能涉及刑法第320條竊盜罪、第335條侵占罪,而購買者也可能因受益於盜竊而涉及到刑法第349條贓物罪。

因此,建議朋友進一步詢問書籍所屬學校以釐清書籍的實際狀況。如果確認為學校淘汰書,可請學校提供相關證明;若非學校淘汰書,學校方可根據民法949條追討取回。這樣的做法有助於保護朋友的權益並確保一切合法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