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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利用Q & A
請問圖書館購書經費之運用及採購程序如何?
每年學校總經費中撥付的圖書設備費,均按圖書館委員會會議討論通過之分配方式與額度,分配予各系、所、學程及單位。圖書館依各系、所、學程及單位提供之推薦書單查核複本後,即進行申購。採購程序如下:
(一)書單蒐集及彙整
1.教學單位推薦:專門學科領域之圖書資料由各學系、所推薦。
2.圖書館推薦:圖書館參考選書工具或館藏使用狀況等推薦各類學科之基礎級資料及一般性新書資料。
3.讀者推薦:圖書館經查核評估後購置。
4.電子資源由圖書館蒐集資料庫資訊、各合作聯盟、教學單位或讀者等推薦引進試用評估。
(二)查核複本:已典藏或是訂購中之推薦書刊,不予採購。亦即館藏以非複本為原則,但業務用書或特殊教學研究需求除外。
(三)書目資料查證:參酌網路資源或圖書目錄等,補全書單不足部分,或訂正訛誤處。
(四)採購:各類型圖書資料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
(五)驗收、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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