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與辦法臺北市立大學圖書館館藏發展政策民國98年4月16日97學年度第3次館務會議通過
民國98年5月7日97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民國98年6月4日校長核定施行 民國102年10月17日102學年度第1次館務會議通過 民國102年10月28日102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民國104年10月27日104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會議通過
臺北市立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使館藏發展得以配合校務發展,符合全校師生教學研究及閱覽需求,特訂定臺北市立大學圖書館館藏發展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
一、 目的 本館秉持「數位、品質、專業、創新」經營理念及「安全、溫馨、方便、熱誠」服務信念,積極擴充圖書資源,加入聯盟及參加館際合作等方式整合外部資源,期達成本館設立目的: (一) 配合學校校務發展政策,蒐集、組織、典藏相關圖書資料,建立具學術價值之館藏特色,支援教學研究需求,並促進文化與學術發展。 (二) 培養學生閱讀習慣及搜尋、組織與運用資訊的能力。 (三) 提供數位化館藏資源的環境與服務。 二、服務對象 依據『臺北市立大學圖書館閱覽規則』規範之。 三、典藏政策 (一) 配合學校發展,逐步建立「教育學」、「運動學」、「臺北學」、「世界文化」為本館特色館藏。 (二) 館藏以教學單位之學門領域資源為主,以知識性、啟發性、文化性及休閒性之一般性資源為輔,內容包括圖書、連續性資源、視聽資源、電子資源等各類型資料。 (三) 館藏之分類,依據中文圖書分類法(原賴永祥中國圖書分類法)及杜威十進分類法。 (四) 各類型資料典藏政策 1. 圖書 (1) 蒐藏本校各學系(所)之學門領域圖書,以配合課程教學及研究發展。 (2) 蒐藏一般性圖書,提供讀者一般性知識,以培養全方位的學生。 (3) 中文圖書每種至多採購三冊、外文圖書以不收藏複本為原則,業務用書及教學研究特殊需求除外。 (4) 外文圖書以英文為主,其他語文視需求酌量蒐藏。 (5) 以合法新版圖書為採購原則,但與本校各學系(所)教學研究相關之經典及絕版圖書(含二手書)不在此限。 (6) 教師著作及本校學位論文至少典藏紙本或表演光碟二份。 (7) 隨書附贈之磁片光碟,列為圖書附件典藏。 (8) 小冊子(五十頁以下)、筆記書及未裝訂資料不列入典藏。 (9) 蒐藏本校各學門領域文獻,含研討會論文集、研究報告,及本校教師升等論文、出國報告書等。 2. 連續性資源 (1) 專業期刊由相關學系(所)薦購,跨學門之重要專業期刊及一般性期刊由圖書館選購。 (2) 期刊之訂購,以各學系(所)薦購之專業期刊為優先,休閒性期刊次之。 (3) 為維持內容完整性,紙本期刊以續訂為原則;同時發行紙本與電子版者,擇一訂購。 (4) 蒐藏各學術機關團體出版之具典藏價值刊物。 (5) 報紙以綜合性報導為主,專門性次之;中文為主,其他語文次之。綜合性報紙保留一個月、專門性報紙保留三個月為原則。 3. 視聽資源 (1) 以合法且具公開播放版權者為採購原則。 (2) 相同內容具不同出版型式者,優先採購普遍使用之載體。 (3) 與視聽資源合併使用之附件(如圖書、小冊子等),概列入視聽資源典藏。 (4) 蒐藏本校錄製且具典藏價值之視聽資源。 4. 電子資源 (1) 採購本校各學門領域相關之電子資源(如資料庫、電子期刊、電子書等),並蒐集免費之學術性網路資源。 (2) 符合多數師生需求之優質電子資源以續訂為原則。 (3) 為撙節經費,電子資源以加入聯盟共同採購為原則。 四、館藏徵集 (一) 薦購 1. 推薦 (1) 專門學科領域圖書資料,由各學系(所)推薦。 (2) 一般性圖書資料,由圖書館推薦。 (3) 讀者推薦之圖書資料,經圖書館或相關學系(所)評估後購置。 2. 採購 各類型圖書資料以「政府採購法」規範之原則辦理。 (二) 贈送交換 1. 受贈圖書資料之收受與處理,本館具完全自主權。 2. 受贈圖書資料應符合本政策,惟下列圖書資料不予受理: (1) 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之圖書資料。 (2) 內容明顯已失時效之圖書資料。 (3) 內有註記、畫線、眉批、圈點之圖書資料。 (4) 政黨、宗教宣傳或內容涉及色情、暴力等書刊。 3. 受贈圖書資料不得要求另闢專室或專櫃陳列。 4. 外界捐款如有指定購書範圍應符合本政策。 五、館藏淘汰 依『臺北市立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報銷及報廢要點』辦理。 六、館藏評鑑 (一) 分類統計館藏,以評估各學門領域館藏之強弱。 (二) 分析流通及使用情形,作為資源徵集之參考。 (三) 分析館際合作申貸量與類別,作為館藏強弱參考。 (四) 建立專家訪談及讀者意見回饋機制。 七、館際合作 為延伸館藏及共享資源,得與他館進行合作採訪、編目、典藏及館際互借等。 八、訂定與修訂 本政策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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