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與辦法臺北市立大學出版中心設置要點
臺北市立大學出版中心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12年9月5日第1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 臺北市立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學術出版及提昇學術出版品質,促進教學與研究成果交流,特訂定「臺北市立大學出版中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臺北市立大學出版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出版發行人由校長擔任,主任由校長擇定本校專任教師聘任之,負責相關業務規劃協調。下設出版委員會,進行本中心各項出版事宜。 三、 本中心職掌如下: (一) 訂定本中心出版及營運方針,包括出版預算經費編列、圖書出版規劃與邀稿及銷售等事宜聯繫。 (二) 協助校內外各單位、教職員生及專家學者之學術出版作業,包含紙本、數位或兩者綜合形式之出版。 (三) 協助本校各單位申請GPN、ISBN和CIP作業與相關資料繳交有關之業務。 (四) 協助學術出版品相關合約之審閱、簽訂及管理。 (五) 本中心得委託專業出版社,由其進行出版品之編輯、印刷、發行及銷售等相關事宜。 (六) 召開出版委員會及學門編輯委員會。 (七) 其他與本中心設立目的有關事項。 四、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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